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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下午,学校召开2023年招生工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2023年普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郑兰荣出席并主持会议。院党委副书记崔国发,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汪海,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阳光宁、吕刚、张赛出席会议,招生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
郑兰荣指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涉及考生切实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和谐校园构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意义。她强调,要提高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强化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要压实各工作组职责,优化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公开思想上高度重视,做到“慎之又慎,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要严守工作纪律,加强招生现场管理,坚决执行“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
会上,教务处主要负责人汇报了我校2023年普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对招生组织机构的职责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录取规则、录取流程进行了重点强调。
据悉,我校今年普通本科计划招收4300人,录取工作将从7月7日开始,持续近一个月。为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察组、录取组、宣传与网络技术组、保障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会议还讨论了2024年招生计划。
(供稿:教务处 王国瑞/编辑:孙明霞/审核:陈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