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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字(2019)67号附件1.doc 校字(2019)67号附件2:质量监控表.doc
校字〔2019〕67号
关于做好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
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的工作安排,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迎评促建实施方案,学校决定即日起至9月15日集中开展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本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含7大类数据信息及14个师范类专业用表,涉及我校用表93个,需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的要求填报。
各单位需采集的数据项详见《池州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附件1)和《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用户指南》(见群共享)。请各单位在根据填报分配表采集相关数据前,务必认真阅读填报用户指南中第一部分填报表格及内涵说明,并认真参考去年已上报的数据,确保数据的连贯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的时限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其中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按照时点值统计当时发生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2018—2019)。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上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即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时点: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根据我校审核评估安排,此次时点定为2019年9月1日。
三、工作要求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建立高等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机制的重要基础,是教育部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
各联络人、数据采集人应加强协作,精心组织,强化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数据采集工作。也可以通过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群(群号:274338641)及时沟通交流。
质量评估科会将所有表格上传至群共享,请各责任部门数据采集人自行下载相应表格。附件1中带◆的为基础数据表,其余表格必须以基础数据表为标准。所有表格数据务必于9月6日前提交,以便及时录入数据库。
所有报送的数据,要求准确、规范,纸质版和电子版文档各交一份。责任部门采集完成后必须填写《池州学院2019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质量监控表》(附件2),经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至质评科。
附件:
1.池州学院2019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2.池州学院2019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质量监控表
池州学院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