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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八学期应征入伍大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的补充意见
各相关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坚决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适应“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改革要求,切实做好新时代征兵工作,激励更多高素质青年参军入伍,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安徽省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皖征〔2021〕15号)、《池州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校教字〔2019〕53号)、《池州学院应征入伍学生学籍管理及学业成绩认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校教字〔2019〕83号)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补充意见。
第八学期在我省高校报名参军的毕业生,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学生可以申请按时毕业,条件如下:
1.入伍前已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实习;
2.已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仅需答辩评审合格即能毕业。
对于此类情况的学生,二级学院在学生参军入伍前,应为学生开辟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绿色通道,毕业班学生凭《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参加评审。所有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全部合格者,可于当年7月份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颁发学位证书。
第八学期参军的毕业班学生,属于以下情况,仍需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1.入伍前未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实习者;
2.本人放弃当年毕业资格,在入伍前办理保留学籍手续者。
三、申请当年毕业,但仍有课程(包括毕业(设计)论文)不合格者,依据《池州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
四、对于第八学期正常毕业的入伍学生,各学院在毕业资格审查时,应予以重点关注,在应征入伍前完成实习、实习答辩,收齐实习、论文、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毕业材料。
池州学院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