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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池州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因人事变动,根据《池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池州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主席:张立驰
副主席:阳光宁
委员:二级学院(含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教务处分管副处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办公室主任:教务处处长(兼)
特此通知
池 州 学 院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