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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
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2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依据
请各学院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池州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63号)、《池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校字〔2022〕25号)对毕业生做好全面的毕业资格审核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审核项目
(一)毕业资格审核项目
1.审核学生培养方案规定所修课程成绩是否全部合格,除专升本学生外,其他学生公选课(尔雅)是否全部合格;
2.审核学生德育、体育考核是否合格以及补考情况、实习情况(可在相应附表的备注中说明);
3.审核学生第二课堂学分完成情况;
4.审核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是否合格;
5.审核学生是否正处于留校察看处分期间;
各专业对毕业生审核时应紧扣其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虽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作结业处理。毕业班学生离校时尚未解除留校察看处分的,暂作结业处理。
(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项目
1.审核学生是否符合毕业资格;
2.审核学生受违纪处分及解除情况;
3.审核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是否留(降)级;
4.审核学生补考情况、实习情况及本科生论文完成情况;
5.审核是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时间安排
(一)5月17日前
1.各学院对毕业生的学籍信息进行校对,并督促毕业生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一步核实确认毕业生本人的学籍信息及毕业照片。若网上学籍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管理人员联系。若没有及时校对或发现问题没有及时上报教务处的,一切后果自负。此项工作责任重大,务必十分认真、准确,一旦出错后果非常严重。
2.按照学士学位授予程序,学生需向所在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申请,各班级督促学生填写“2022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申请表”(见附件9),一式两份,在学生毕业时,一份放入毕业生档案,一份学院留存。
(二)5月24日前
1.各学院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各个环节,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课程考试,并将全部课程的成绩(学分)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各学院对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请于5月24日前报送教务处(附件1-附件9的纸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3.以提交论文方式获得学位的,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必须对学生发表的论文是否是否符合本专业学位授予条件进行审核和认定,并以书面形式报学校学位办公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分委会主席签字并盖二级学院公章。
4.请学生处对毕业生的德育、违纪处分进行审查,并请于5月24日前将德育审查不合格、违纪处分未解除及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名单汇总报教务处。
(三)6月10日前
1.教务处根据二级学院、学生处审查情况,向学校提交审查结果,进行最终审议。
2.二级学院从教务管理系统导出打印学生成绩单(毕业论文、毕业实习成绩要录入),由教学办主任、学院领导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及教务处公章后,装订成学籍簿,自行移交图书馆三楼的校档案馆。
3.学籍簿制作要求:
(1)封面:基本信息需填写完整,无需盖章(见附件10);
(2)首页:学生名册(见附件11)作为学籍簿首页(不编页码),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需辅导员签字、盖学院章;
(3)页码:学籍簿页码从学生的学业成绩表开始编起,在页面右下角用铅笔标注;若一个人的成绩表有两页,需通过“页码-1”、“页码-2”的方式标注;成绩表排序应与首页的学生名册保持一致;表上各种签字、盖章齐全(包括学院章及教务处章)。
(四)6月15日前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毕业名单和学士学位授予名单。
四、其他事项
(一)证书内芯打印
6月17日前教务处根据2022届毕业生数据打印好2022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组织各班在证书上粘贴照片;6月20日前加盖公章。(如有学生不符合毕业或学位授予条件,则暂不予发放相应证书)
(二)证书封皮管理
证书封皮到达后,二级学院按毕业生数领取并负责发放给毕业生。
(三)证书发放
毕业班辅导员凭离校手续清单到教务处统一签领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负责将本班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给毕业生。
(四)继续教育学院相关工作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的资格审核及学历证书打印等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
校教字.rar
池州学院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