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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实验室安全常态化管理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学校近期将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阶段(2023年1月5日--1月9日)
各学院参照《二级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见附件),对自己所辖的实验室及实践基地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检查内容包括责任体系、实验场所环境与管理、安全设施运行、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水电等基础安全、危险品储存及使用、压力气瓶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
二、学校检查阶段(2023年1月9日—1月13日)
教务处组织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负责实验室管理工作的分管院长联合对各学院实验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并向各学院反馈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实验室全生命周期安全运行机制。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做好本次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逐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到位,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所有隐患整改要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对未完成整改的实验室,严禁继续开展实验工作。
3.现场检查时,请各学院要求各实验室把所有的实验室、预备室门打开备查。
附件:二级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教务处
2023年1月5日
附件下载:2.二级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