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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文件要求,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工作即将展开,为做好申报工作,学校决定开展校内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范围和数量
(一)预申报范围
1.已获批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
2.2021-2023年在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获立项及推荐的省级课程。
(二)预申报数量
1.每个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需至少申报1门;
2.2021-2023年在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获立项及推荐的省级课程必须申报。
二、预申报类型与基本要求
(一)线上一流课程
即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打造中国慕课品牌。
(二)线下一流课程
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大力倡导基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四)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五)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形成专业布局合理、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高等教育信息化实验教学体系。
三、预申报课程的推荐条件
(一)课程要求
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在以下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1.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3.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4.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5.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6.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7.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二)人员要求
课程可由团队负责人或牵头申报主讲教师个人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在认定工作中,对于涉嫌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预申报推荐材料提交
(一)材料要求
请申报人认真研读文件,深刻领会《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附件2)、《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3)等文件精神,对标一流课程建设要求《预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和《五类一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附件5),填写相应课程预申报书(附件6)和《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7)。
(二)材料提交
请二级学院根据通知要求,于2023年12月22日前(若省厅文件时间要求早于此时间,将另行通知),将相应课程申报书、《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推荐汇总表》及其他佐证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一份由各课程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442322114@qq.com。
联系人:李应华,李娜
联系电话:0566-2748626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3.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4.预申报材料清单
5.五类一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
6.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书
7.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推荐汇总表
池州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6日
附件下载: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