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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安徽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皖教办函〔2023〕251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学校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工作,请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宣传动员并精心选拔体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时代精神的优秀成果参加培育。
请二级学院按照通知要求,于2024年2月22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及申报汇总表发送至邮箱442322114@qq.com。
联系人:李应华、李娜
联系电话:0566-2748626
附件1+安徽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推荐指标.docx
附件2+安徽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申报书.docx
附件3+安徽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申报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下载:附件1+安徽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推荐指标.docx
附件下载:附件2+安徽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申报书.docx
附件下载:附件3+安徽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申报项目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