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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学生学习过程管理,建设优良学风,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池州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63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4年留级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类别
(一)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以留级
1.每学年经补考后累计仍有三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者(属于被动留级);
2.因退役复学、家庭等原因影响学业正常完成者,经学生
及家长提出申请,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者(属于主动留级,需提供申请材料及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复印件)。
(二)学生因学业成绩或学习年限等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以退学
1.一学期或连续两学期补考后不及格课程达七门者;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留级一次,达到两次留级标准的按退学处理(请在汇总表“处理”项注明“第二次留级拟退学”);
3.不论何种原因,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其学制两年者。
二、工作流程
1.二级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的“学生成绩”“学生成绩总表”或“行政班成绩”中查询学生成绩,筛查留级名单,汇总被动与主动留级学生名单,填写“池州学院2024年拟留级学生名单”。
2.2024年9月24日前,各学院完成留级名单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3.2024年9月25日前,各学院将留级名单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帖银鑫老师,纸质版表格及相关材料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学籍管理科。
三、相关要求
(一)二级学院需密切关注留级学生、达到退学条件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加强教育引导,并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告之学生家长。
(二)留级工作既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又是实现教学育人的重要手段,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仔细核对学生的成绩数据和统计结果,按时报送各类材料,顺利完成本年度的留级工作。
附件1:校教字(2021)63号:关于印发《池州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池州学院2024年拟留级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3:池州学院学生留级申请表.docx
池州学院教务处
2024年9月18日
附件下载:附件1:校教字(2021)63号:关于印发《池州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附件2:池州学院2024年拟留级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下载:附件3:池州学院学生留级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