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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师范专业所在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现将 2025 届师范专业教育实习工作的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专业与人数
本次集中教育实习共有 2025 届本科专业 7 个,合计实习生数 335 人。其中,汉语言文学 71 人,数学与应用数学 61 人,
英语 59 人,音乐学 34 人,美术学 38 人,历史学 17 人,学前教育 55 人。
二、实习要求
1.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教育实习工作,依据人才培养方案,按照教学计划、实习大纲,结合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制定实习计划、实习教学大纲、实习指导书,提前为学生配备专业指
导教师(每位教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 10 人),加强实习过程管理,检查实习计划执行情况,扎实开展实习工作。实习教学大纲,应包括实习目标、实习内容、实习方法、考核内容、考核
方式、评分标准等。
2.根据学校本科毕业生毕业实践环节教学工作要求,结合2021 级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2025 届师范专业校外教育实习在 2024 年下半年第 11 周开始。
3.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池州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定》)(校教字〔2019〕45 号)等文件规定,成立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确定指导教师,做好教育实习的校内试教、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实习计划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努力提高实习质量。
4.教育实习,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校、院两级实习基地安排师范生参加集中教育实习,参加校级实习基地的集中教育实习人数比例要超过 50%。
5.教育实习是提高师范生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教育实习工作。
6.重点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实习监管,应通过巡查、电话、视频等形式定期与实习学校和实习生本人联系,掌握实习情况,加强实习过程指导,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落实学生实习相关要求,确保教育实习质量。
7.凡准备在学校实习基地(不含院级基地)进行教育实习的学生,由教务处统一联系落实教育实习学校。
三、时间安排
1.相关学院尽快组织学生完成校内试教环节教学工作,做好实习的前期准备工作,校内师范生技能实训中心各实训室接受学院教师预约使用。
2.10 月 18 日之前,学院上交《集中教育实习安排表》,提供师范专业集中教育实习学生名单,并将去校级实习基地实习的专业、实习生人数和校内指导教师名单送交教务处实践科(行
政南楼 212 室),电子版发送至 249754008@qq.com,以便统一落实实习单位。
3.实习前,各学院组织召开实习动员会,具体布置实习工作,向实习学生发放实习相关材料。
4.实习结束 2 周内,各学院应组织实习报告批阅、成绩评定等工作,将实习工作总结、池州学院 2025 届师范生毕业实习信息统计表等材料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四、实习经费
学生实习指导工作量按《池州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修订稿)》执行,试讲指导教师工作量每生 0.5 个标准课时计算。指导教师差旅费由各学院统筹安排,确保实习工作有序推进。
五、相关材料
2025 届师范生集中实习安排表和师范生毕业实习信息统计
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56-1、教字〔2024〕56 号附件1:池州学院2025届师范生集中实习安排表.xlsx
56-2、教字〔2024〕56 号附件2:池州学院2025届师范生毕业实习信息统计表.xlsx
教务处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下载:56-1、教字〔2024〕56 号附件1:池州学院2025届师范生集中实习安排表.xlsx
附件下载:56-2、教字〔2024〕56 号附件2:池州学院2025届师范生毕业实习信息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