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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现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的通知》,根据安徽省高教处面向我省普通本科学校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工作要求,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抓紧组织,保质保量完成以下工作:
一、调查任务及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根据相关要求面向本校实习指导教师、参加过实习的在校本科生及近5年本科毕业生等校内人员及实习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等校外人员开展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填报网址为:http://survey.hmedux.com。
问卷调查填报时间为:通知下发日起至3月21日。
二、调查流程及分工
参加问卷人员:各二级学院应组织实习管理人员(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覆盖全部承担本科生教育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且每单位不少于2人,建议实习工作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各1人),实习指导教师(覆盖全部具有本科生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且填写总数不少于每单位本科专业数,每个本科专业至少1人),参加过实习的本科生(覆盖全部承担本科生教育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且填写总数不少于每单位在校本科生总数的8%,参与学生须为参加过实习的在校本科生和近5年本科毕业生且两部分学生比例约为8:2),实习单位(各二级学院不少于1家单位,师范类专业学院应包含1家师范类实习单位,请各实习单位推荐1名管理人员及1名担任过指导教师的专业人员分别填写问卷,联系时应充分考虑合作时长、单位规模、单位性质、地理位置等因素)及时高质量完成调查工作。
注:每家实习单位只需填写一次问卷(管理人员及担任过指导教师的专业人员各1份),若高校联系的实习单位已完成问卷填写,请高校联系其他实习单位。
附件:
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本省(区、市)地方高校专项调查工作,面向各地方普通本科学校,针对高校实习管理人员、实习指导教师、参加过实习的在校本科生及近5年本科毕业生等校内人员及实习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等校外人员开展问卷调查。
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根据相关要求面向本校实习管理人员、实习指导教师、参加过实习的在校本科生及近5年本科毕业生等校内人员及实习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等校外人员开展问卷调查。
为确保调查结果独立、客观,各地教育部门应分层次进行有组织的调查工作,基本流程如下:
1.各地教育部门应高度重视,组织本地区全部地方普通本科学校积极参与调查工作。各地方高校应组织实习管理人员(校级)(不少于2人,建议实习工作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各1人)、实习管理人员(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覆盖全部承担本科生教育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且每单位不少于2人,建议实习工作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各1人),实习指导教师(覆盖全部具有本科生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且填写总数不少于每单位本科专业数,每个本科专业至少1人),参加过实习的本科生(覆盖全部承担本科生教育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且填写总数不少于每单位在校本科生总数的8%,参与学生须为参加过实习的在校本科生和近5年本科毕业生且两部分学生比例约为8:2),实习单位(每所高校联系不少于10家单位,请各实习单位推荐1名管理人员及1名担任过指导教师的专业人员分别填写问卷,联系时应充分考虑合作时长、单位规模、单位性质、地理位置等因素)及时高质量完成调查工作。
2.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组织实习管理人员(校级)(不少于2人,建议实习工作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各1人)、实习管理人员(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覆盖全部承担本科生教育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且每单位不少于2人,建议实习工作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各1人),实习指导教师(覆盖全部承担本科生教育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且填写总数不少于每单位本科专业数,每个本科专业至少1人),参加过实习的本科生(覆盖全部具有本科生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且填写总数不少于每单位在校本科生总数的8%,参与学生须为参加过实习的在校本科生和近5年本科毕业生且两部分学生比例约为8:2),实习单位(每所高校联系不少于10家单位,请各实习单位推荐1名管理人员及1名担任过指导教师的专业人员分别填写问卷,联系时应充分考虑合作时长、单位规模、单位性质、地理位置等因素)及时高质量完成调查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调查信息管理系统
为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高等教育司开通调查信息管理系统(http://manage.hmedux.com/),相关调查信息及进度可在系统中查询。
(二)账号与管理
1.2025年3月14日前,请各地教育部门、各中央部门直属高校填写《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联系人信息表》(wps版及盖章扫描版)并发送至ligongchu@moe.edu.cn。
2.调查期间,为工作联系人开通后台权限,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工作联系人可登录调查信息系统实时了解、把握进度并查看问卷调查数据情况。
教务处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