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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体系改革创新,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实验内容的前瞻性、高阶性,根据《池州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规定》(校教发〔2019〕35号)文件,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综合性、设计性(含上机,下同)项目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内容及要求
1.具备条件的实验室应积极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每门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优先安排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
2.各二级学院要结合专业特点与人才培养目标,梳理现有实验课程体系,确保各专业涵盖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内容,助力学生融合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契合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
3.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课内实验、独立设置的实验课中的实验以及为了强化实验教学满足学生个性发展所设计的实验均属于综合性、设计实验的认定范围。各二级学院需严格按照《池州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规定》开展实验项目认定工作。
二、认定程序
1.课程负责人会同任课教师或实验指导教师,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及实验教学大纲,对实验目的、要求、应用知识面、实验手段和方法、研究领域等方面进行论证,填写《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申报表》,经二级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审核后报所在学院评审,评审通过才可确定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
2.二级学院对本单位所申报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组一般由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聘请3人以上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组成;专家组对实验项目进行现场评审,签署评审意见,并由所在学院签字盖章。
三、其他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9日前将认定的纸质材料《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申报表》(附件2),《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汇总一览表》(附件3)盖章签字报送实践教学科(办公楼南楼219室)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249754008@qq.com。
联系人:张亚兰联系电话:2748788
附件1.doc
附件2.docx
附件3: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汇总一览表.xls
池州学院教务处
2025年3月25日
附件下载:附件1.doc
附件下载:附件2.docx
附件下载:附件3: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汇总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