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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的通知》(教就业厅函〔2025〕5号)精神,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发布“双千”计划急需紧缺“微专业”建设方向的通知》(教就业司函〔2025〕13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双千”计划微专业建设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及范围
(一)申报数量:按照教育厅分配的名额,我校可以推荐4个微专业。
(二)申报范围:已开设的微专业、计划开设的微专业。优先推荐已经开设的微专业或已经推荐申报的省级微专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微专业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微专业建设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明确,特色鲜明。原则上依托现代产业学院或校级优势特色专业,体现学科专业交叉融合理念。
(二)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专业培养目标精准,课程体系能够支撑专业培养目标,所含课程符合学科发展趋势。
(三)微专业负责人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教学工作满3年,或具有讲师职称且教学工作满6年,需主讲微专业课程1门以上。
(四)微专业团队成员由来自两个及以上学科或专业的教师和行业相关专家组成,能够积极参与微专业建设与管理,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
(一)各学院需对拟申报的微专业进行充分论证,确定微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要求、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师资队伍等内容,填写《高校“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备案表》。
(二)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
(三)请各学院于2025年5月5日前将《高校“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备案表》《“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42322114@qq.com。
联系人:王家成、李娜,联系电话:0566-2748626。
附件: 附件1:高校“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备案表.docx 附件2:“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5年5月3日
附件下载:附件1:高校“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备案表.docx
附件下载:附件2:“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