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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实践基地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示范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二级学院推荐不少于3个示范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其中师范生所在学院申报基地中需申报不少于一个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
二、申报要求
(一)双方签订基地建设协议,深度参与基地实践教学,共同制定实践教学培养目标、培养方案、设计课程体系、建设课程资源、组织教学团队、开展实践教学研究、制定考核标准、评价培养质量。
(二)实践教学体系完整,涵盖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保证足量的课堂教学授课时数,及授课类型。提供满足学生实践教学需要的场地,软硬件设施完善。
(三)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由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所在单位和我校教师组成,核心骨干稳定性强。全面推行“双导师制”,由我校教师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所在单位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实践。
(四)实践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完善。注重实习质量管理,实施计划、评价标准等资料齐备,做到实习前有明确要求、实习中有严格监督、实习后有考核评价。
三、其他事项
请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2025年6月16日前,将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行政南207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273871587@qq.com。
联系人:包老师,联系电话:2748788
池州学院示范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申报书.docx
池州学院示范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推荐汇总表.docx
池州学院教务处
2025年6月5日
附件下载:池州学院示范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申报书.docx
附件下载:池州学院示范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