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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重修对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重修:
(一)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而未取得相应学分的。
(二)在课程考核中因缺考,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课程成绩的。
(三)课程考核合格,但成绩未达到自己设定目标的。
(四)其他须重修的。
二、课程重修申请
(一)课程重修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每学期第2周组织报名。重修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选择当学期低年级同专业开设的课程进行线上重修报名。课程重修学生要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申请,申请开始时间2026年3月4日9点,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17点。
(二)提高学分绩点、自学重修等特殊重修的学生需要采用线下重修报名,填写《池州学院课程重修审批表》,到相关学院办理重修手续。
(三)同一学生每学期原则上最多申请3门课程重修。学生在校期间每门课程重修次数不限。
(四)因平均学分绩点未达2.0的,可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重修绩点低于2.0的课程。重修课程的成绩以最高成绩记载。
(五)因课程考核不合格未能毕业的结业生,可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重修相关不合格课程;未提出申请者,不准参加重修考试。
三、课程重修安排
原则上重修课程按对应学期开设,学生通过选修低年级对应学期开设的课程跟班重修。
(一)单独开班重修
原则上同一门课程重修申请人数达到50人(含)及以上,由开课学院组织单独开班。重修班按正常教学班进行考勤、考核,教学过程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第4周至第16周的双休日进行。毕业班重修课程单独开班,第12周完成考核。
(二)跟班重修
不能单开班重修的课程,编入低年级开设的同一门课程的教学班学习。由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变动导致课程停开或课程名称、学分、学时等信息变动的,可选择替代课程进行跟班重修。提高课程成绩重修的必须参加跟班重修。
(三)自学重修
因课表时间冲突等客观原因不能部分或全部跟班重修的学生,凭个人课表向任课教师申请自学重修(仍须接受不少于4次的教师课外辅导),不冲突的节次仍须跟班上课。成课程相应的作业及实验等平时考核环节并获得平时成绩者,方可跟班参加课程考核。
(四)结业学生课程重修
各二级学院要及时通知本院2020级、2021级结业学生办理重修。如果有问题要及时联系本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协助解决。
四、重修组织与管理
(一)报名结束后,二级学院根据报名实际情况选择重修方式,落实重修课程教学任务。单开班重修的,要进行重修编班及配课,编班及配课时应尽量避免与主修课程冲突,重修单开班课程一般安排在周六、日进行,授课教师和学生按课表上课。跟班重修的,开课单位要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将重修学生名单加入到相应的教学班级。自学重修的,二级学院要安排辅导教师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进行定期辅导,帮助学生修读。
(二)重修课程考核不合格的,不安排补考。
(三)学生选课后即可按课表安排进行课程重修。学校不安排毕业生重修提前考试等工作,请毕业生做好相关课程的学习安排。
教务处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