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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数字素养和人工智能应用水平,支撑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高质量就业,在2025年相关工作基础上,继续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2026届本科毕业生,其他年级学生根据实际需要参与。
二、培训时间
2026年4月30日—6月10日。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依托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开展,学生须从“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2026)”页面登录(https://higher.smartedu.cn/ai2026),进行线上学习。
(一)学习内容
本次培训采用“通识—交叉—实战”进阶式学习,学生需要完成以下学习内容。
1.通识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通识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学习人工智能的基本原理和伦理规范。
2.交叉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X’特色交叉”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提升人工智能跨学科创新能力。
3.实战课。学生须在“国产大模型应用实战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锻炼实践应用能力。
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根据自身学科专业和发展需求,选学更多课程。
(二)培训证书
培训证书形式为电子证书,分为两类:学生每完成1门课程学习并达到课程考核要求的,可获得该课程的“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学生完成“通识-交叉—实战”各环节学习并达到要求的,可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证书通过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统一发放。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组织2026届本科毕业生参与培训,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学习。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加快构建专业人工智能通识教育体系,全面提升大学生人工智能素养。请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动态收集学生的“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留存备查,并填写汇总表(附件1),2026年6月15日17:00前将培训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与纸质盖章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陈老师。
教务处
2026年4月30日
附件下载:附件1: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