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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荐2026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26]7号)文件的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中青年学者参加选拔,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留学类别及期限
(一)选派对象
本项目主要面向全国高校、科研机构从事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优秀科研人才。
(二)留学类别及期限
留学类别为访问学者,留学和资助期限为6-12个月(具体以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为准)。国家留学基金负担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签证费。
二、申请人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适应能力。须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出国研修期须在有效的工作合同期内。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研究成果和工作表现突出。
4.出国前能获得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
5.申请时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也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证明,并于出国前达标。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请有意向申报老师于6月12日前填写附件1申请表(一式三份)以及外语水平证明、科研和工作业绩等材料复印件(一份),由各学院统一将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交行政南216室,电子版发邮箱:991856386@qq.com。联系人:焦瑞敏;联系电话:0566-2748628。
教务处
2026.6.1
附件下载: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荐2026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附件1 2026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申请表.docx
附件下载:附件2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申请材料及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