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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结构优化,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池州学院本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实施方案》(校教字〔2023〕3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6年度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与调整要求
1.坚持标准导向。新申报专业必须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科学、规范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配齐配强教师队伍、教学条件、实践基地等,确保人才培养方案能落实落地,保证专业建设的基本质量。
2.坚持需求导向。鼓励围绕安徽省“1188”现代产业体系增设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专业,特别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新技术、新业态等紧密相关的专业。
3.健全专业退出机制。停招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偏离办学方向、办学水平低、脱离社会需求的专业。停招5年及以上的专业需按撤销专业申报。原则上新申报一个专业需要停招或撤销一个现有专业。
二、专业设置及调整类型
1.增设专业;
2.调整专业的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
3.撤销专业。
三、新增设专业预申报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2026年新申报专业需从2025年预申报专业中推荐申报,对于申报2027年新增本科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正式申报的备案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工作程序
1.学院论证、申报。学院组织专家对2026年度拟申报增设或预申报专业进行论证,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1)、《2026年本科专业调整统计表》(附件2),预申报专业需填写《本科专业设置预申报表》(附件3),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于6月15日将相关材料(含会议记录)提交教务处,联系人:王家成,联系方式:2748626;
2.学校审议。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提请校教学委员会初审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撤销专业、2026年度拟申报增设专业及预申报专业名单;
3.平台填报。学校在教育部平台对拟撤销专业和2026年度拟申报增设专业及预申报专业进行填报。
因教育部正式文件未下达,如后续申报要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附件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docx 附件2 2026本科专业调整统计表.xls 附件3 本科专业设置预申报表.docx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年).pdf
池州学院教务处
2026年6月3日
附件下载:附件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docx
附件下载:附件2 2026本科专业调整统计表.xls
附件下载:附件3 本科专业设置预申报表.docx
附件下载: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