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皖教秘高〔2026〕70号)文件要求,为全面了解学校实验室状况和发展趋势,做好实验室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现开展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根据文件内容,学校需要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其中基表一、二、三由国资处填报,基表四、五、六、七和综表一由二级学院填写,请大家参照填报说明完成填报,最终数据由教务处统一汇总上报。
各二级学院在规范统计工作流程的基础上,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本次统计数据准确、完整。二级学院在报送数据前,要加强与往年报送数据的核查,对差异性较大的数据要照明原因,附文字说明。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为确保统计数据的有效性、完整性,请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由各实验中心负责具体数据报送。由于数据复杂,校正时间长,请各二级学院最迟于9月10日前将统计数据(电子版及院领导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三、有关事项
1.在填报《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二)》时,新审批的学校“上学年末实有数”栏应全部填“0”,其他学校“上学年末实有数”栏数据应与上学年度数据相符。“本学年末实有数”栏中的“台件、金额、10 万元(含)以上仪器设备台件及金额”应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基表一)》仪器设备台件及金额相符。填报《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与《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二)》时,应注意“实验室个数”须按房间个数填报。
2.各二级学院在上报数据前,应加强与往年报表数据的核查,对于差异性较大的数据应仔细查找原因,情况属实的应附相关文字说明,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2748788。
附件:
填表说明.zip
报表样式.zip
教务处实践科
2026年8月25日
附件下载:填表说明.zip
附件下载:报表样式.zip